保護孩子安全致家長的一封信
各位家長: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盡力保障學生在校安全,同時,請家長明確監護責任和注意事項,我們家校合作,無縫對接,助力孩子健康成長。
請家長知曉并落實以下事項:
1.孩子(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這是自古以來的道理,也是法律的明確規定。
2.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即使無血緣關系,走進一家也是緣分。家長對待繼子女,也要疼愛、呵護和教育。
3.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民法典》語)
4.家長要對孩子適時進行安全教育,潛移默化形成其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這對孩子終生有益。
5.正常的家庭養育是保障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如果家長對孩子不管不顧,一是孩子得不到看護,面臨危險而不自知;二是孩子感到悲觀失望,甚至引起極端自傷;三是孩子沒有得到正確引導,出現偏差甚至犯罪行為。
6.對小孩子,家長要全程看護,因為意外總是瞬間發生。
7.孩子如有異常心理、行為,特異體質要告知老師,以便學校在日常活動時進行防護。
8.孩子在校與同學發生糾紛,老師發現的,請家長聯系老師,并積極配合處理。切勿家長間直接發生沖突。
9.家長(監護人)應當履行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的監護職責,幼兒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的家長應按時到校接送學生上放學。
10.家長應教育、監督孩子不搭乘危險車輛。家長不得為學生違章違法騎車駕車提供便利。要防止孩子打架、欺凌等行為,監督學生不帶刀具等危險品入校。(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