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式過馬路-新知探索
在紐約過馬路,如果不仔細觀察的話,會被簡單地評論為“中國式過馬路”,因為隨時隨地都會看到,紐約客是不會乖乖地站在那里,等綠燈亮起的時候,才走斑馬線的。
但是只要仔細看一會兒就會發現,如果是行人闖紅燈的時候,一定是在確保沒有車輛,或者車輛距離自己足夠遠,不會影響駕車者車速時才過馬路,而當行人綠燈亮起的時候,雖然車輛可以右轉,但司機一定是會讓走斑馬線的行人優先。
所以在紐約,只要遵守這樣的“潛規則”的話,行人可以安全快速地過馬路,而司機也可以安心地開車,不會出現人車搶道的景象。這種規則的產生,其實說到底還是有一種大家共同遵守的優先順序。前市長朱利安尼曾經想治理,結果遭到紐約客們反對。大家說,我們自己搞得定。
但是“中國式過馬路”的問題在于,行人和司機都把自己放在首位,于是紅燈亮起的時候,行人可以旁若無人地走斑馬線過馬路,讓開車的司機不得不停下車等;同樣的心態,當行人綠燈亮起的時候,右轉的司機不禮讓過斑馬線的行人,覺得自己先行是自己的權利。在優先順序不清晰,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出現的只有爭吵,交通混亂,甚至事故。
不過,紐約式過馬路,也就是在紐約才行得通。久居紐約的朋友去加州,沿襲這樣的習慣,結果招致周邊行人一致譴責的眼光。要是在日本,親眼看到,路人會上前制止,告訴你,這樣做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