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既通法理,又諳人情-新知探索
加拿大有個真實案件。有個小男孩玩彈弓,不小心射瞎別人一只眼。一位資深法官辦理此案時,感到很為難——如何處置肇事男孩?既不能直接追究其法律責任,又要讓他從中吸取教訓,而采取的方式還不能對孩子造成實質性傷害。
法官想了很久,決定判罰這男孩在三個月之內,在公共場合必須用眼罩遮住一只眼睛……不到半個月,男孩在一篇作文中,由衷地懺悔了當初行為的過錯,真切體會到自己的過失給他人帶來的傷害,以及這種傷害在后果上的嚴重性。
善哉!法官用模擬“瞎眼”的辦法,讓肇事者感同身受地去體驗受害者的感受。被強制戴眼罩的經歷,對小男孩日后的成長,必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茲事體大。那位資深法官可謂既通法理,又諳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