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邏輯-文明
在國土上,盧森堡是個小國;在金融上,它卻是個大國。我們想拍攝一下他們的銀行街,卻當即受到阻攔。
阻攔者不是警察,而是一家銀行的職員。他見我們扛著攝像機正準備做全景式拍攝,便像觸電似的箭步朝我們跑來,邊跑邊舉手示意我們停止拍攝。
這讓我們很奇怪,因為我們站立的街口離銀行大門還有一段距離,哪有大街上不準拍攝的?
那個職員已經到了跟前,講的是德語,我們聽不懂。他又用英語說,這里不準拍攝。我們問他為什么,他搖頭不想回答。這使我們有點生氣,便說我們剛才在他們的政府大廈和高等法院門口拍攝,都沒有受到阻攔。
這時,一位戴眼鏡的先生快步走過來,自稱是總經理,態度非常客氣,用法語和我們交談。我們希望他說英語,但他用生硬的英語所講的一切過于復雜,我們聽不明白。
于是,由兩位伙伴與他們交涉,我和別的伙伴讓到一邊,猜測他們禁止我們拍攝的理由。
第一個理由是,銀行有自己的尊嚴,我們未經他們許可就擅自拍攝,對他們不禮貌;第二個理由是,現今世界上多得是銀行搶劫犯,一批不明身份的人把銀行的大門、窗戶遠遠近近地拍攝一遍,誰能擔保這與今后某些搶劫案無關?
正待再想幾條理由,突然來了一位我們前天認識的當地朋友。他在幾種語言上都嫻熟無礙,只與總經理聊了一會兒,便笑著轉過身來告訴我們:“只有一個理由,他們是為了保護出入銀行的顧客,保證他們不被攝入鏡頭。”
按照西方法律觀念,個人財產的存取往來是一個人的重要隱私。人們不樂意在隱私受到侵犯之后再謀求法律保護,而是希望存取往來的一切環節,都能受到保護,不被侵犯。小小的盧森堡能在三四十年內快速發展成一個舉世矚目的金融王國,與它嚴密的銀行保密法規有關。
盧森堡銀行向各國客戶承諾,客戶的一切資料不僅對他人保密,而且對國家機構保密,即便國家財政機關,也不能以征稅為目的了解客戶的情況。除了刑事訴訟,銀行拒絕在民事訴訟中出面作證。銀行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就能明白,為什么盧森堡的銀行要如此嚴密地提防自己的客戶進入他人的攝像鏡頭了。
這樣做好像有點過火,而且現在已有很多微型攝影設備可以不被發覺。但這種從職員到總經理以雙手阻攔攝像機的大幅度動作,其實已經超越了其自身實際功能,變成一種表述現代金融邏輯的宣言。
我覺得,這樣的小事,觸及了歐洲文明的經絡系統,蘊藏著人身權、私有財產權等一系列社會規則——只要一處破損,就會全局震動,因此他們小心翼翼地制定種種規范。
這些規范最通俗地表現在交通規則上,在我們中國也已逐漸普及。但是,蘊藏在交通規則背后的邏輯,我們卻未必領會。
很多人認為遵守交通規則一是為了人身安全,二是為了交通暢達,還會有什么別的邏輯呢?
有一天,我和一位德國學者在斯圖加特的一個路口等紅燈,順便聊起來。在這人口稀疏、交通冷清的城市,極目左右都沒有車輛的影子,即便沖著紅燈直穿過去也沒有任何危險,但人們還是規規矩矩地等著。從社會學角度看,這究竟出于一種什么制約?
我說,這是受了一種公共行為規則的制約。這種規則不照顧各種具體的例外,只有無條件服從才能生效。
他說,規則后面有一套嚴密的邏輯,足以把一切例外全部抵消。
第一,據統計,城市街道的穿行者中,受交通事故傷害最大的群體,是孩子。
第二,孩子承受著太多來自成人的行為規范約束,但實驗證明,最有效的教育來自他們自身的觀察。
第三,據統計,孩子觀察世界的一個重要地點,是自家的窗口。因此,當你四顧無人無車,闖紅燈的時候,根本無法保證路邊高樓的無數窗口邊,沒有孩子在張望。
第四,于是你進入了一個邏輯悖論:當你安全地闖紅燈時,等于告訴孩子們闖紅燈無危險。只有當你遭受傷亡的時候,才能給孩子正確的教育,但你又不愿意為此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
第五,面對這樣的悖論,唯一正確的方法是放棄闖紅燈,既不讓孩子看到闖紅燈的安全,也不讓孩子看到闖紅燈的危險。一見紅燈就立即止步,讓孩子看到一種無須別人監督的生命規范。
這番推衍,雖是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卻嚴絲合縫,令人很難辯駁。
我想,僅從上述金融規則和交通規則兩方面,已大致可以說明現代的“都市邏輯”是怎么一回事了。
這些小事讓人不能不深深感念啟蒙運動。康德說,歐洲啟蒙運動的巨大功效,是讓理性滲透到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當中。
其實,我們的生活中有太多的集體行為需要疏通邏輯,有太多的行業性邏輯需要獲得整體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