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的愛情-人物
說起民族英雄岳飛,人們更多熟悉的是他英勇抗金的故事,而關于他的情愛世界,知之甚少。
公元1103年,也就是宋徽宗崇寧二年,岳飛出生在河南湯陰,家境貧寒。在岳飛之前,岳飛的母親曾生過4個孩子,但不幸都夭折了。生下岳飛時,岳飛的母親已經38歲了,用現代的話說,已經算是高齡產婦了。中年得子,岳飛的父母欣喜萬分、悉心教育。岳飛5歲就詠詩誦經,8歲就涉獵諸子百家,文采洋溢,在當地被稱為神童。岳飛從小也習練武藝,16歲成婚那年,已有一身武藝在身,志在保家衛國。岳飛的第一位妻子劉氏,是岳飛的同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到家中。劉氏長得很漂亮,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與岳飛卻是百般的恩愛。夫妻倆在小山村里平靜而快樂地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一年后劉氏為岳飛生下兒子岳云,七年后又得子岳雷。
金人入侵,岳飛參軍抗敵。岳飛和劉氏的婚姻大概持續了八年多,后來由于岳飛長期在外當兵服役,家里又困窘,再趕上湯陰縣后來被金兵占領,劉氏最終撇下兩個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對于這段姻緣,岳飛曾有一句話:“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待老母,不期妻兩經重嫁,臣切骨恨之。所謂恨之深即愛之深,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岳飛第二次結婚是在26歲,新婦是一位比他大兩三歲的老姑娘,名叫李娃。李娃是一位典型的賢妻良母,她上孝順婆母姚氏,下慈愛劉氏所生的岳云、岳雷,為岳飛在前線作戰減少了后顧之憂。此外,她還先后為岳飛生育了岳霖、岳震、岳靄等孩子,使這個原本人丁不甚興旺的家族變得興旺起來。岳飛后來在抗金戰爭中能夠屢建功勛,應該說與李娃的支持是分不開的。
岳飛雖然有過兩次婚姻經歷,但觀其一生,應該說在婚姻生活方面還是相當嚴肅的。在那個時代,那些有權有勢的人,妻妾成群,縱情宴樂。與他同時的將領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吳玠個個如此。但唯獨岳飛,在成為獨當一面的將領后,依然保持著農家本色,不但生活極為儉樸,而且絕不納妾。有一次,吳玠特地送給他一個美貌女子,但岳飛連看一眼都沒看就將她退了回去。用現代的話講,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好男人。
1141年(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2月,岳飛被宋朝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賜死。臨終之時,岳飛的身上還戴著李娃送給他的定情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