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是怎么來的-社會
30年前,當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口號時,中國老百姓一邊倒地叫好:過怕了窮日子,如今終于盼到可以“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是多么大的一種社會進步!30年過去了,“先富起來者”數量突飛猛進——由美國“美林全球財富管理”機構和法國凱捷咨詢公司聯合公布的第13份年度《世界財富報告》顯示,在全球“富豪排行榜”上,美國、日本、德國依次位居三甲,而中國內地超過英國,首次名列第四。
雖還在“趕美”,但好歹已“超英”,當年“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初衷,如今可謂圓滿實現,照理說大家應該欣喜才是,然而現實卻是,富豪多了,富人的斤兩重了,但社會上、民眾中的不滿(或曰“仇富”)卻也水漲船高了,和30年前的氛圍迥異。這究竟是為什么?
財富分配不均、貧富差距拉大,應該是重要原因。前幾年國家統計局的一項調查顯示,占中國人口10%的最富有人群掌握著國家45%的財富,而占人口10%的最貧困人口只擁有國家1。4巖的財富。如今,貧富懸殊的狀況進一步加劇。國家財富蛋糕很大的一塊,被少數人切走了,受損者心里會怎么想,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特殊的國情和歷史原因,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所崛起的富豪,大多是敢于“犯規”、敢于挑戰體制者。這種“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的特殊機制,在任何一個發達國家的起飛階段都存在,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初也是允許的,甚至是不得已的。但改革開放已有30年,整個社會卻仍離“循規者富,犯規者貧”的通行標準甚遠,“先富起來”的人給社會和大眾所作出的,仍是敢“犯規”的榜樣示范。在這種情況下,普通民眾對“先富起來者”不以為然,甚至懷有“仇富心理”,便在情理之中了。
當初人們一邊倒地贊成“一部分人先富”,是希望社會能形成一個勤勞致富、才能致富的良性競爭氛圍,讓每一個普通勞動者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和才智,打破“大鍋飯”,過上好日子。然而現實中,一些富豪往往并非單純靠正當途徑致富,而是依靠一些特殊因素,獲得常人難以企及的資源和機會,才贏得了富豪榜上的一席之地。更令人憤慨的是,富豪中相當一部分,或是以權謀私,不當手段得利;或利用企改轉型,將國有資產巧立名目轉移到自家名下;或利用制度上的缺失,為自己或自己家人牟取看得見、看不見的好處。這種靠特殊地位暴富的富翁,其致富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侵吞公民財產、侵害公民利益的過程,他們的“肥”,建立在讓老百姓變“瘦”的基礎上。
在任何一個成熟的現代社會,富豪都意味著更多的社會義務和責任。不難看到,歐美許多富豪生前積極投身慈善事業,甚至死后也會將部分,甚至大部分家產捐贈給社會。反觀中國,一些“榜上有名”的富豪往往是紙醉金迷的名流,香車寶馬的常客,對個人享樂消費毫不吝惜。對公益事業或不屑一顧。或虛與委蛇,甚至弄出“假慈善”、“假捐助”的丑聞。不僅如此,近年來,不少中國富豪剛在胡潤、福布斯富豪榜上亮相,旋即身敗名裂,甚至進了監獄。可想而知,這樣的榜樣效應,只會惡化公眾對富豪的印象。
社會發展的趨勢,是法治逐步取代人治、法律調節逐步取代道德自覺,來規范人們的行為,平衡社會的利益。在成熟社會中,富豪們也并非個個自覺自愿地樂善好施,毫無怨言地承擔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但所得稅、遺產稅等調節貧富差距的稅收杠桿,以及社會福利、醫療保險等有傾斜性、針對性的政策,迫使富者不情愿也得接受這種調節,從而確保社會資源得到更合理的分布,確保社會公平、公正的大體實現。然而遺憾的是,在中國,這一理想目標尚未實現。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功不可沒,關鍵是如何確保不違背提出這一口號的初衷,從體制和政策上制約每個人都必須做到致富有道,讓先富起來的人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并在公正、公平原則下確保“后富起來者”的根本利益。在這些方面,轉型中的中國社會,實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很多欠賬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