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庵的狗-社會
在蜈蚣嶺,打扮成行者的武松,看見一座墳庵中有個道士摟著個婦女在調笑賞月。他的道德感油然而生,清潔世道的使命感使得他“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何況自從嫂子潘金蓮之事后,他根本見不得男女親熱。于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去腰里掣出張青送給他的刀來,“且把這個鳥先生試刀!”不料應門者是個道童,武行者怒眼圓睜,大喝一聲:“先把這鳥道童祭刀!”話猶未了,手起處,錚的一聲響,道童的頭落在一邊。
庵里那個道士手掄著兩口寶劍,徑奔武行者。結果又是,武松只一戒刀,那先生的頭便滾落在一邊,尸首倒在石上。武行者大叫:“庵里婆娘出來!我不殺你,只問你個緣故!”殺完了人,再問緣故,不是太草菅人命了嗎?萬幸,他殺這個飛天蜈蚣王道人算是殺對了。但是,那個道童卻確確實實殺錯了。
武松在蜈蚣嶺殺飛天蜈蚣王道士,遙遙映照魯智深在瓦罐寺殺飛天夜叉丘小乙和生鐵佛崔道成。但是,魯智深在殺丘小乙和崔道成之前,是經過了來來回回、反反復復的求證,證明這二人確實是壞蛋,而且,最終還是對方先出手他才應戰的。
武松何以如此草菅人命?
武松的出場在《水滸傳》二十二回(金圣嘆本二十一回),他“因酒后醉了,與本處機密(縣衙中管機密房的人)相爭,一時間怒起,只一拳打得那廝昏沉”。以為打死了人,逃走江湖,躲在柴進莊上。此時的他,還很怕殺人,知道殺人是錯的,如同一個乖孩子,自知做錯事,會躲起來。
武松殺的第一個人,是他的嫂子。潘金蓮該殺不該殺,今人聚訟不已。其實,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武松以為該殺。更重要的是,從此以后,武松不但不怕殺人,甚至從中找到了快感,找到了成就感——他殺嫂之后獲得的道德褒獎,使得他認為,殺人雖然不免于犯法,并需要承擔責任,但卻是在弘揚道德。
有了“打人有理,殺人光榮”的心理,殺人便不再有心理障礙。在孟州,因為報復張都監,從無辜的馬夫到無知的丫鬟,張都監一家老小,包括他的夫人、養娘玉蘭,以及親隨等等,武松一口氣取了15條人命!加上他此前在飛云浦殺掉的4個,一天之內,他就殺了19個人!在殺人現場,他還去死尸身上割下一片衣襟,蘸著血,去白粉壁上大寫下八字道:“殺人者,打虎武松也!”——殺人與打虎,都光榮而偉大。
如此自居于道德高地,窮兇極惡、草菅人命,難怪他在石碣上,乃是“天傷星”!
這樣的人,最終會碰到對手的。
在孔太公莊上,他無理取鬧,打傷店主人,還打傷出面制止的孔亮,趕走了所有人,獨自在店里吃醉了。離開酒店,捉腳不住,一路踉蹌,走不得四五里路,旁邊土墻里走出一只黃狗,看著武松叫。
武松走,黃狗跟著叫。武松停,黃狗站著叫。武松追,黃狗跑著叫。武松惱恨,便從左手鞘里掣一口戒刀來,大踏步趕。那黃狗繞著溪岸叫。
武松沿著溪岸攆。攆得近了,武松看得真切,一刀砍將去。十分用力,十分發狠。卻砍了個空,使得力猛,頭重腳輕,翻筋斗倒撞下溪里去,卻起不來。冬月天道,雖只有一二尺深淺的水,卻寒冷得當不得,爬將起來,淋淋的一身水。卻見那口戒刀浸在溪里,亮得耀人。便再蹲下去撈那刀時,撲地又落下去,再起不來,只在那溪水里滾。
黃狗呢?立定了,在岸上叫。這是哪里來的狗?武松一生戰無不勝,竟然敗給一條無名的小黃狗?
這是施耐庵的狗。施耐庵大概也是寫著寫著武松,不大喜歡他了,就放出一條狗來,與他作對。
小說中的情節有兩類。一類是事理、性格之必然,如人行雨中,必然會淋雨,有事理、邏輯和因果上的必然,作者不得不順著寫。
還有一類是偶然,如人行路上,天卻下起雨來,則是作者的安排——因為作者也可以寫天沒下雨,艷陽高照。這是作家的自由。
武松喝醉了,走路必然跌跌撞撞,這是事理的必然;但街角突然走出一條黃狗來,則是作者的編排。
作家“自由編排”的情節中,往往有作者的“意思”在。施耐庵讓一條小黃狗從街角走出來,其“意思”,就是奚落武松。你太強了,你太要強了,最后,連狗都嫌你。連狗都嫌你,可見你的自戀與排他。連狗都嫌你,你會死得很慘。
武松的故事,到此就基本結束了。他的一生,以打虎始,以打狗終。施耐庵放出一只虎,告訴我們武松是英雄。施耐庵放出一條狗,告訴我們,武松的一生——虎頭狗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