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鬧洞房習俗的“原始形態”
詩經鬧洞房習俗的“原始形態”
詩經鬧洞房習俗是怎樣的呢?詩經中的那首詩可以詳細的體現出來?下面來看看!
綢繆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綢繆束芻,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見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綢繆束楚,三星在戶。今夕何夕,見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這首詩看法古今比較一致,大多承認所寫內容是關于婚姻的。《毛詩序》:“《綢繆》,刺晉亂也。國亂則昏姻不得其時焉。”生拉硬扯一個刺字,實在太牽強。朱熹《詩集傳》認為是一對新婚夫婦“喜之甚而相慶之詞也”。方玉潤《詩經原始》也認為是“賀新婚”之詩。可見,通常的解釋都認為《綢繆》是一首與婚禮有關的詩。這幾句詩文一般都被當作慶賀新婚的寄語,正如朱熹所說此乃“相得而喜之詞”。
《詩經》中描寫婚姻嫁娶的詩還有《樛木》、《桃夭》、《鵲巢》等好幾首,但《綢繆》讀來卻獨具一格,別有情趣。《樛木》是一首為新郎祈福的頌歌,“樂只君子,福履綏之”,先生結婚真快樂,上天降幅賜給他,賀喜者估計都是男家的親友鄉鄰。《桃夭》和《鵲巢》則是賀新娘的詩,后者唱道“百輛車子來接她”,前者又囑咐要“和順對待您夫家”,時間和地點顯然是在未過門時的娘家。詩意熱情而比較嚴肅、莊重。《綢繆》則與眾不同,除了每章開頭的興句已點明這是新婚洞房之夜外,還使用了一連串戲謔性的問句,唱問新娘和新郎,使整首詩的格調顯得格外清新、活潑而富有生活情趣。由此可以推測,這大約是民間鬧新房時鬧房者唱的口頭歌謠。
鬧洞房,又稱鬧新房,即新婚之夜,親朋好友在房中向新郎、新娘戲謔逗鬧,古代又稱為戲婦或戲婿。《綢繆》表現的就是這種習俗的“原始形態”。綢繆是指緊密纏繞。束薪、束楚,都是婚禮時照明之用,如后世的花燭。“先秦無燈而有燭,燭非現代的用蠟或柏油制成,而為火炬,以松葦竹麻等為中心,經纏束后灌上油膏”。“綢繆束薪,則燎炬以為燭,蓋古嫁娶之禮然也”。薪為柴火,《詩經》中常以“薪”喻婚事,如《周南·漢廣》的“翹翹錯薪”,以興女子出嫁。《齊風·南山》“析薪如之何”,以興男子的娶妻。“三星在天”,是描寫結婚之夜。新婚之夜,星星在天上閃爍,以示天人共歡,接下是戲弄逗趣的話:今天夜里是什么日子?看見這丈夫喜歡不喜歡?新娘啊新娘,你把丈夫怎么辦?一驚一乍的口氣,帶著戲謔和夸張,轉臉卻跟同伴調皮地眨一眨眼睛,分明是要可著勁兒煽乎那不知所措的新郎官,為兩個人的洞房花燭夜做足鋪墊———被大伙兒這么著一撩撥,剛見面的這倆人,不會再拿對方當陌生人了吧?“今夕何夕”,這是鬧新房人故意戲問新娘的話。接著轉而對新郎打趣地唱道:“今天夜里啥日子?見這美人戀不戀?叫新郎,問新郎,你把美人怎么辦?”見新郎、新娘羞答答不肯吐言,又鬧著耍小兩口一起回答:“今天夜里啥日子?兩口心里甜不甜?叫新娘,問新郎,你把愛人怎么辦?”樸實無華的詩句,風趣而形象地再現了民間辦婚事、鬧新房時的熱鬧情景。第二章的“邂逅”,本為不期而遇的偶然相逢,“當時新婚夫婦,婚前并不相熟,如今合在一起,也近于邂逅,如后邊的良緣,含喜出望外之意。”此詩和一般的新婚詩不同,明顯帶有戲謔、開玩笑的味道。可視為鬧洞房習俗的“原始形態”。從此,該詩為“后世鬧新房歌曲之祖”。仲長統《昌言》卷下記載了漢代鬧洞房的情景:“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趨之情欲,宣淫佚于廣眾之中,顯陰私于族親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楊樹達先生在《漢代婚喪禮俗考》“婚儀”一節中考證云:“而為之賓客者,漢時即已有之。”至此,鬧洞房的習俗也逐漸形成。又葛洪《抱樸子·疾繆》中云:“俗間有戲婦之法,于稠眾之中,親屬之前,問以丑言,責其慢對,其為鄙黷,不可忍論。”由此可見這種習俗的傳承情況。
這是賀婚者鬧新房時唱的歌,那此詩當然是描寫新婚之夜的纏綿與喜悅。詩借“束薪”作象征,用“三星”當背景,通過“在天、在隅、在戶”位置標志著時間流逝,描寫了新婚之夜的過程。隨著時光緩緩的流動,新婚夫婦的'纏綿還是那樣的深厚,內心一遍遍自吟“今夕何夕”、“如此良人何”,真是情深意長美妙不止。新郎覺得新娘美不可言,新娘覺得新郎好不可言,這個夜晚也更是妙不可言,喜不自勝,簡直不曉該怎么辦好了。
全詩充滿喜慶歡快的氣氛,興句以象征嫁娶的束薪、三星入景,章末以諧謔新婦新郎的呼告、設問作結,把婚禮上熱鬧的場面、賀客艷羨的神態描寫得如在眼前。尤其是“今夕何夕”四字,雖出自旁人之口,卻將一對新人羞怯怯、喜滋滋的儀容、心理刻劃得細致入微。本詩后四句頗值得玩味,詩人以平淡之語,寫常見之事,抒普通之情,卻使人感到神情逼真,似乎身臨其境,親見其人,領受到鬧新房的歡樂滋味,見到了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麗的新娘,以及陶醉于幸福之中幾至忘乎所以的新郎。這充分顯示了民間詩人的創造力!戴君恩《讀詩臆評》說:“淡淡語,卻有無限情境。”牛運震《詩志》說:“淡婉纏綿,真有解說不出光景。”都是確有體會的灼見。
同是這首詩,是否還能作不同的欣賞呢?除了當賀新婚之詩理解外,我認為此詩還可以是男女夜晚邂逅相會時的歡喜之詞。
邂逅雖然一般指偶然相遇、不期而遇,但是并不肯定相遇前是不相識的,因此有情男女的邂逅其實更是一種美麗的浪漫感覺。
今夕何夕,見此良人!這是內心的歡喜在呼喊。在見到你以前,沒有任何預兆,我像往常一樣,準備度過一生無數日子里的一個清晨、正午、黃昏,這一天眼看將盡,我卻在這光陰的拐角處,在這平凡的柴垛前,遇見你。相會當夜,男女雙方都遇到心中的可心人,自然歡喜,自然纏綿不止,不知不覺時間匆匆流逝。驚喜過后,眼望可心人,也許才感覺到一絲羞澀,不知如何表達,因此才會發出怎么辦的感慨。
其實無論是指新婚之夜,還是相遇邂逅,都真實再現了男女相愛、驚喜、美妙、羞怯、溫存、甜蜜、纏綿、溫馨、浪漫、喜悅的情事,簡直妙不可言,讀之憧憬之情在心中回蕩。難怪張愛玲也為之傾倒。在《傾城之戀》中,她讓白流蘇和范柳原演繹出如此動人心魄戀情之同時,也不忘插入一段“賦詩言情”的精彩對白。范柳原欣賞入懷佳人情不自禁,白流蘇心中亦喜但又有一點惆悵,兩人的神情動態再加上《詩經·綢繆》精美的詩句,不覺讓人感受到愛情原本是那么的浪漫、溫馨和美妙。
以上大都是從情感內容上分析詩意,前人在賞析此詩時亦多注重其內容,對其歌唱形式論及的卻少之又少。《國風》多數是民歌,民歌中對唱、合唱、和聲都是常有的,細心玩味歌詞的內容,往往會大有收獲。《唐風·綢繆》就是一個合唱的例子。錢鐘書《管錐編》論《綢繆》說:“竊謂此詩首章托為女之詞,稱男‘良人’;次章托為男女和聲合賦之詞,故曰‘邂逅’,義兼彼此;末章托為男之詞,稱女‘粲者’。單而雙,雙復單,樂府古題之‘兩頭纖纖’,可借以品目。譬之歌曲之‘三章法’,女先獨唱,繼以男女合唱,終以男獨唱,似不必認定全詩出一人之口而斡旋‘良人’之稱也。”錢老之論斷,按之詩文,頗為合拍,讀之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真不愧傳神之筆!聞一多在《風詩類鈔》亦指出:“良人謂夫。子兮,詩人感動自呼之詞。邂逅謂夫婦之會合。粲者謂女。”朱熹也認為首章前兩句是“婦語夫之辭”,后一句是自謂;次章為“夫婦相語之辭”;末章則為“夫語婦之辭”。三人雖都未明確提出此詩的歌唱形式,但從各自表述中我們不難判斷它當為合唱式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