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案及措施精選四篇
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案及措施1
一、活動主題
活躍老齡,樂在創新。
二、活動背景
“活躍老齡,樂在創新”社區老年人系列公益活動源自北京x大學“關愛老年人智慧設計國際交流項目”。本項目為期兩年,目的是探索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和適合老年人的服務和產品。老年人有著豐富的工作生活經驗和社會閱歷,也是最了解老年人需求的"群體,故項目組發起一系列在社區的老年人公益活動,邀請老年人同科研人員、設計師一起,探討科技能為老年人做些什么。
三、活動目的
通過科研人員、設計師、老年人以及服務老年人的社區工作者一起討論,了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發現老年人的創造力,輸出新的產品設計、服務設計以及對現有產品/服務的改造意見,探索四位一體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
四、活動意義
老年人作為志愿者參與到活動中來,共同探討老年人的需求和解決方法,是一種老有所為;活動的形式輕松愉快,有設計師、大學生共同參與,實現不同群體之間和代際之間交流,是一種老有所樂。
五、活動時間和地點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在x社區
六、活動基本考慮
1.每次活動以社區提前通知、自愿參加為主。分戶外和戶內兩種場合;
2.戶內活動,以茶話會、互動活動為主要形式。活動的持續時間在1~1、5個小時為佳,不宜超過2個小時;
3.戶外活動,以隨機的談話為主,同每個人的交流時間不宜超過20分鐘。需備有小禮品。活動要主題明確,材料齊備,活動介紹簡明扼要,通俗易懂。
七、活動結束
給參與活動的老年人頒發“活躍老齡·樂在創新:老有所為志愿者”證書。
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案及措施2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鞏固脫貧攻堅成效,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全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高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養老服務保障水平,不斷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XX〕5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XX〕50號)精神,在全區全面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按照以人為本、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多元并舉、市場運作的總體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務良好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以滿足多層次養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遵循深化體制改革、堅持保障基本、注重統籌發展、完善市場機制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政府及社會力量主體作用,激發社會各階層活力,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著力構建政府保障基本、社會增加供給、市場提升層次的養老服務業發展格局。
二、目標任務
各鄉鎮選定50%以上的村開展農村居家養老服務,4月底前確定各村居家養老服務點、摸排服務對象、組建服務隊伍,5月份開展服務,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養老服務點簽約服務對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務對象排摸上報,已建成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發揮服務功能,全面開展日間照料、文體娛樂、康復理療、精神慰藉等養老服務,簽約居家養老服務對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城鄉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形成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網點,“一刻鐘養老服務圈”覆蓋100%城市社區和85%以上的農村社區,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融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全面建立。
三、服務對象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具有安定區戶籍、且實際居住在服務點范圍內以下人員:
1.城鄉空巢(獨居)老年人;
2.農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養特困人員。
城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自愿享受居家養老服務的,照料護理費用統籌用于居家養老服務補助。
四、服務內容
基礎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包括膳食供應、家政護理及其他服務等3個方面:
1.膳食供應服務。基本內容:集中用餐、上門送餐、協助進餐。服務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須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尊重老年人的飲食習慣,合理配餐;服務點應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點的設施設備;用餐、送餐器具應保持清潔衛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護理服務。基本內容:個人衛生護理、居家環境衛生清理等。服務要求:提供理發等個人衛生護理服務;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環境衛生,保持干凈整潔。
3.其他服務。基本內容:陪同就診、送藥上門、代購代辦、定期探視、電話訪問等。服務要求:老年人患病時,服務人員要及時聯系家庭簽約醫生,明確告知病情、癥狀等情況,協助醫護人員提供相應醫療服務;代辦代購服務時要當面清點錢物、證件、單據等,做到賬實相符;對空巢(獨居)老年人定期上門探視和電話訪問;接到緊急呼叫時應及時聯系相關機構和人員,到服務對象家中進行處置。
五、服務場所
城市居民居家養老服務依托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及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開展;農村居家養老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合理設立居家養老服務點,打造就近便利、靈活多樣的“一刻鐘養老服務圈”:
1.依托鄉村能人設立養老服務點。充分調動和發揮各級各類鄉村能人的積極性,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點,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應、個人衛生護理、日間照料、健身娛樂等服務。
2.依托村黨群服務中心設立養老服務點。以村黨群服務中心為依托,發揮鄉村干部、公益性崗位人員、志愿者隊伍作用,在黨群服務中心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礎養老服務。
3.以村民小組為單位設立養老服務點。利用舊學校、舊村址、舊農房以及服務人員住所等場所,在村民小組設立養老服務點,配備必要的設備,為本村民小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礎養老服務。
六、服務人員
居家養老服務人員主要包括:
1.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及鄉鎮、街道確定的.服務人員;
2.農村養老服務員等公益性崗位人員;
3.村(社區)干部;
4.志愿者。
七、補貼機制
按照“分類定標、差異補助”的原則,建立居家基本養老服務費用補貼機制。對于非低保對象家庭中的空巢(獨居)老年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償服務,費用自理;對于城鄉低保對象家庭中的空巢(獨居)老年人、農村留守老年人和城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基礎養老服務分類給與補助。
1.膳食供應服務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實際用餐次數結算;
2.家政護理及其他基礎養老服務按月補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務內容及要求定期開展服務,具體為:
(1)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務人員每天上門服務一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務人員每三天上門服務一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務人員每周上門服務一次,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預算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各級民政部門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
八、服務流程
各鄉鎮、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老年人,匯總花名冊上報區民政局審核;區民政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服務對象審核后,轉交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錄入信息平臺,由信息平臺管理運營機構定西市養老服務中心統一調派服務人員開展服務。服務結束后,服務人員向平臺上報服務結果,由信息平臺進行統計匯總,作為發放補助、計收費用的重要依據。服務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街道每月統計上報服務對象變動情況和服務次數,補貼費用據實結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區民政局要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健全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制機制;區人社局要指導各鄉鎮按照規定聘用養老服務員、理發員等公益性崗位人員,明確相關公益性崗位人員的養老服務職責;區市場監管局要依法加強服務點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各服務場所辦理《食品小經營店登記證》,按照規定標準設立供餐點;區衛健局要加強家庭簽約生管理,依托養老服務場所開展醫療服務,指導服務點和服務人員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區婦聯要加強基礎婦聯組織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婦女在居家養老服務中的作用;各鄉鎮、街道要確定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切實靠實服務對象監管、服務點建立、服務隊伍組建的主體責任,認真確定服務場所、服務人員,建設穩定可靠、樂于奉獻的養老服務隊伍。
(二)健全工作機制。區民政局、各鄉鎮(街道)要加強基層老年協會建設,動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老年協會開展自助、互助服務和文化體育健身活動。大力培養和發展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推動建立志愿服務積分制度,積極探索“時間銀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參與互助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要廣泛宣傳居家養老法律法規,大力弘揚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愛老、養老、助老的優良傳統。加強正面輿論宣傳,引導老年人樹立健康的養老觀念、社會化養老的消費理念。表彰居家養老服務示范單位和模范個人,加大助老為樂好人好事的宣傳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積極性,為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案及措施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廈門市養老服務機構拓展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方案》(廈民〔20XX〕79號)文件要求,推動整合我區優質養老服務資源,穩步推進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質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政府主導、專業支持、家庭參與”的基本原則,有序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不斷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發展質量。
1.政府主導。堅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線作用,綜合考慮我區老年人實際需求,聚焦基本養老服務,合理確定試點建設床位數量與規模,遴選連鎖化、品牌化、規模化的養老服務組織,滿足老年人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
2.專業支持。堅持社會力量在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發展中的主體作用,有效發揮專業化、規范化、品牌化養老服務組織的優勢和積極性,規范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提升服務質量。
3.家庭參與。加強宣傳倡導,引導老年人及其家屬積極參與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發揮家庭成員照護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養老的功能和水平,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愿望及需求。
通過整合社區醫療、康養、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優質資源,深度運用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推動實現“原居養老”的服務目標和“居家機構化”服務場景,老年人足不出戶即可獲得居家監護、衰弱干預、長期照護等專業化的機構養老服務,滿足老年期全齡段照護需求,形成可推廣的運營模式和成功經驗。
二、試點范圍和時限
結合同安區實際情況,遴選具備較好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參與區級試點。以拓展老年人家庭養老床位為主要試點工作內容,到20XX年底前建設200張以上家庭養老床位。
按照行政區域劃分為2個片區,大同街道、汀溪鎮、五顯鎮、蓮花鎮為一個片區,祥平街道、新民鎮、西柯鎮、洪塘鎮為一個片區,開展2個試點服務項目。每個項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張家庭養老床位建設。
三、服務對象
家庭養老床位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居家養老且有生活照護需求的輕度及以上失能等級(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點優先保障好本區戶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護需求的輕度及以上失能等級老年人(以下簡稱“政府兜底保障對象”),在此基礎上根據機構服務能力范圍,為其他有服務需求的服務對象老年人提供社會化服務。老年人的失能等級由第三方評估機構依據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級標準規范開展評估確定。服務機構需協助各街(鎮)、村(居)開展前期篩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務對象數據庫。
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服務對象老年人應當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護者,并由服務機構進行必要的照護培訓。孤寡、獨居等沒有家庭照護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暫不列入家庭養老床位試點服務對象,鼓勵其入住機構養老。鼓勵服務機構在開展家庭養老床位服務過程中,同步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活力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不納入家庭養老床位的補貼范圍,符合其他財政優惠政策的,依據相應政策執行。
四、服務人員
服務機構應當參照養老機構養老護理員的配比標準,為設立的家庭養老床位配備必要的養老護理員。服務人員以服務機構(含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醫師、護士、康復師及社工為主,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科醫師和社區助老員協助配合。服務機構應當與其員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并為所有上門服務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服務機構可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整合資源、強化合作、形成合力。
五、服務標準
1.家居改造。由服務機構根據對老年人的評估情況,對老年人居住的臥室、衛生間、浴室、客廳、走廊等關鍵位置進行必要的適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裝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和電子信息服務設備,包括緊急呼叫、語音或視頻通話、生命體征監測、感應報警等設備,以及居住環境適老化設施(附件2-3),服務機構對安裝的適老化智能化設施設備提供不少于一年質保期并負責維保。服務流程詳見附件4。
2.遠程監測。服務機構依托信息化系統和智能化設備將家庭養老床位納入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通過無感式監測實時掌握老年人身體變化和上門服務情況,并提供緊急援助。經老年人及其家屬同意之后,可根據需要安裝聯網視頻通話設備。
3.服務項目。家庭養老床位參照養老機構的管理規范和服務標準,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顧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涵蓋生活照料、個人護理、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務為必備項目(至少提供3種),其他項目由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需求定制個性化服務清單。每天上門服務時間不少于1小時,每月累計不少于30小時。原則上服務半徑在中心城區不超過15分鐘路程,偏遠農村地區不超過30分鐘路程,確保及時響應與服務可及。
涉及個人護理、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等醫療診療活動的服務項目,要求服務機構(含內設醫療機構)應當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醫師、護士、康復等專業人員,并按照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相關規定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報備審核手續之后方可開展,其服務對象和居所環境也應當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條件。
六、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在參照當前養老服務市場同類服務價格的基礎上,由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自主協商定價,按月收取費用,并約定好超出服務套餐(包)之外的單次服務收費方式。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和服務需求,結合服務項目、服務時間、服務頻次、收費價格等設置個性化、階梯式的服務套餐(包)。服務收費應當做到明碼標價、主動公示,并在服務協議中予以明確,報區民政局備案。符合財政補助條件的服務對象老年人,由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向主管部門申報財政補貼,并相應扣減向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七、試點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7月)。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平臺、組建人員隊伍并進行培訓、采購相關設備。
(二)試運行階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2個示范點開展試運行,結合實際運營反饋情況,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與社區各方的融合,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
(三)經驗推廣(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完成試點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階段性任務,適時總結試點成功經驗,進行經驗交流和模式推廣。
(四)擴大成果(20XX年1月-20XX年12月)。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措施,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
八、保障措施
(一)密切協作配合,加強風險評估
區民政局負責牽頭開展業務指導和政策指引,指導探索開展符合老年人生活習慣、經濟實用、個性多樣的家庭照護服務。區財政局負責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區衛健局負責協調提供有關醫療支持。參與試點鎮街按照試點方案相關要求,負責抓好試點工作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具體問題。服務機構應為服務對象制定風險預案,在服務前做好各項服務安全預案與事項告知,服務中嚴格按照機構養老服務標準開展服務,服務完成后及時聽取老年人及家屬的反饋意見。
(二)定期跟蹤質量,開展評估驗收
區民政局和參與試點的鎮(街)要加強對試點項目服務質量的考核評估,對試點情況開展多種形式的跟蹤、監督、檢查、考核,對服務對象老年人及其家屬定期開展滿意度調查。區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適時組織開展全區試點成果評估驗收。
經階段性綜合評估,對試點成效顯著,且服務對象滿意率達95%以上的`區試點養老服務機構,由市級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截至20XX年12月31日,試點服務機構建設運營不少于80張家庭養老床位的,予以30萬元獎勵;建設運營不少于100張家庭養老床位的,予以50萬元獎勵。建設運營家庭養老床位的數量,以試點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并實際開展服務、通過廈門市養老服務監管信息平臺實時上傳服務數據為準。服務對象滿意率由區民政局通過隨機抽查服務對象、詢問了解實際情況確定。
(三)強化財政支持,推進試點工作
對納入區試點項目的養老服務機構,由區財政予以下列補貼:
1.建設補貼。本區戶籍政府兜底保障對象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根據實際建床費用,按照每張床位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適老化改造補貼不超過3000元、智能化改造補貼不超過2000元。此前已享受我區居家適老化改造補助的老年人家庭,經評估無需進行二次適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適老化改造補貼;確有必要進行二次改造的,合計享受的適老化改造補貼總金額不超過3000元。
2.運營補貼。本區戶籍老年人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標準給予運營補貼。
3.護理補貼。本區戶籍政府兜底保障對象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標準不低于入住養老機構的特定服務對象護理補貼標準。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補貼。已經享受殘疾人護理補貼的老年人,不再重復享受家庭養老床位的護理補貼。
在試點期結束后,家庭養老床位相關補貼政策可以繼續執行。有新補貼政策的,依據新政策執行。
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案及措施4
為貫徹落實《民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推進民政事業綜合配套改革合作協議》、全國老齡辦會同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居家養老服務示范活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推進實際情況,為完善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修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滿足我市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以保障老人群體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為重點,堅持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的改革發展方向,積極構建政府主導、社區參與,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照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多層次、多類型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引入社會資源,鼓勵養老服務市場競爭,從而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體貼的專業化服務,不斷提高我市社會福利服務的整體水平,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推進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
(二)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
(三)堅持先重點保障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再逐步惠及全體老年人的原則;
(四)堅持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與社區義務服務、鄰里互助相結合原則;
(五)實行統籌規劃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原則。
三、服務對象、內容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服務形式。它是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補充與更新,是我國發展社區服務,建立養老服務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向深圳所有居家老人。政府對深圳戶籍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給予補助。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為特點,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托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載體實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務,鼓勵、推動民間化市場的發展,由市場根據老人需求提供服務。
四、服務補助對象及標準
對具有深圳戶籍老人群體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體老人(以下簡稱“受助人”),政府實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享受補助的條件、標準如下:
(一)60歲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三)60歲以上“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規定,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為依賴他人護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區直屬醫院的診斷證明。
上述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算。各區也可根據本區的實際情況,按照普惠的原則,對本區有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的老人制定補助標準更高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經費由各區財政列支。
五、服務補助申請程序、審批程序、撥付方式
(一)申請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老人或其親友,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并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60歲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深圳市、區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
(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2、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深圳市、區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60歲以上的“三無”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戶籍所在社區工作站或街道辦事處提供的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4、60歲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5、60歲以上重點優撫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并真實可靠。
(二)審批程序
1、社區工作站初審。社區工作站收到相關申請后,凡申請材料齊備的應予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申請人應予配合。社區工作站需將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監督。經核實無誤后,由社區工作站上報街道辦事處。
2、街道辦事處復審。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并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復審意見,報區民政部門。
3、區民政部門核準。區民政部門收到街道辦事處的復審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準。對同意補助的,發給書面核準通知書;對不同意補助的,書面說明理由。
(三)服務補助資金撥付
市民政局根據區民政部門上報的情況(核準各類補貼的人數、標準、補助金額等),按季度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通過市財政局撥付給區民政部門,由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區補助資金的結算、兌換工作。
(四)服務補助發放
為了保證專款專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以居家養老消費券(以下簡稱“消費券”)形式發放給受助人,由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區消費券的發放和管理。具體管理按《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管理暫行規定》。
(五)管理監督
1.社區工作站每季度統計本轄區補助的實際使用額。并將檢查情況報街道辦事處,經街道辦事處核查無誤匯總,報區民政部門作為繼續撥付補助資金的依據。
2.為了保證服務的真實性和了解服務的質量,社區工作站每季度要派員電話或上門回訪服務機構、受助人,并抽查服務協議、服務記錄本等相關證明材料,以查看是否有弄虛作假情況,每季度的回訪或抽查受助人人數不少于本轄區補助總人數的5%以上,并作書面回訪記錄。街道辦事處要定期對服務補助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發放工作質量。
3.市、區民政部門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申請、管理使用情況、服務機構的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
六、服務機構和服務方式
(一)服務機構的類別
1.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2.經衛生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和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3.經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區民間組織;
4.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的可以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單位。
(二)服務機構的管理
1.各區民政部門根據《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服務機構進行申請受理、評估、簽約等管理工作。
2.鼓勵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老年醫學、護理學、心理學、營養學、管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為受助人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三)服務方式
為老年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心理咨詢、臨終關懷、家政等服務的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具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受助人可在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中自行選定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并簽訂服務協議。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七、資金渠道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資金來源按“三個一點”的方式籌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點,區財政出一點,社會和個人出一點。具體資金渠道如下: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擔。
(二)各區財政可對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進行配套資助。同時,承擔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關的管理、監督、評估等工作經費。
(三)受助人超出補助額度部分的服務費用,由受助人個人支付。
(四)動員和吸納民間資本投資興辦居家養老事業,鼓勵單位、個人對養老服務業的慈善捐助,促進投資主體、投資方式多元化發展。
八、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居家養老服務是融社區服務和社會福利于一體的社會化服務工作,代表著社會化養老服務的發展方向。各區政府要高度重視,積極推進,并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整體發展規劃;區民政部門要制定具體推進措施,做好本轄區居家養老服務綜合協調和監管工作;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等相關部門和人員要做好具體組織、審核把關、協調、管理、服務等工作,把該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管理力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長期發展的重要業務,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任務都很繁重。各區必須增加管理力量,配備人員,以保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三)精心組織,加強監督。區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作用,要認真組織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要嚴格把好受助人資格的審核關,既要應補盡補,又要防止虛報、瞞報,以確保受助人的不錯、不漏。要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督,對服務質量進行適時評估,確保居家養老服務的規范和質量。市民政局將適時組織對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檢查,以保證該項工作的健康發展。
(四)動態調整,實現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對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受助人的動態管理機制,隨時調整受助人,以實現應補盡補。要加快我市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工作,逐步實現全市網絡化覆蓋,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檔案,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為老人服務水平。
(五)加強宣傳和理論研究。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宣傳力度,營造社會敬老、社區助老、家庭養老的良好風氣;加強理論研究,重點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立、服務的產業化發展、服務質量評估體系的建立、服務管理和運行機制、社區服務資源整合等問題的研究探討,為實際工作提供理論支持。
(六)總結經驗,創新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是我市開展社會福利社會化改革的一種新探索,各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及時總結經驗,研究在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有效對策和措施,以推進全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健康發展。
九、法律責任
(一)消費券券只能由受助人用于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受助人或其他人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消費券或將消費券挪作他用的,應返還已被騙取或已挪用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被終身取消享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資格。
(二)服務機構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結算的,應返還已騙取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取消其提供服務的資格。
(三)消費券印制單位違規印制、使用消費券的,對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賠償責任,同時取消其印制的資格。
(四)其它單位或個人未經民政部門同意,偽造、變造或出售消費券的,對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上述行為,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他事項
1.本實施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2008年12月15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修訂的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008〕213號)同時作廢。
2.自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取消80歲以上的深圳戶籍老人按人均200元/月標準給予補助(消費券)的規定,變更為發放高齡老人津貼,具體規定按《深圳市高齡老人津貼實施方案》執行。
3.為了工作的順利銜接,保護老人的權益免受侵害。各區民政部門可根據本區高齡老人津貼的受理、發放情況,適當延期對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停止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具體日期,最長延期可至本方案頒布日滿3個月止。
4.各區須加大工作和宣傳力度,在本實施方案公布一個月內,通過小區公告欄及其它公開方式告知相關群眾相關政策的改變,同時,盡快開展高齡老人津貼的受理、發放程序。
5.各區民政部門須以書面公告形式告知轄區群眾高齡老人津貼開始受理、發放時間和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停止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具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