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債權債務協議書.docx
婚內債權債務協議書婚內債權債務協議書甲方:[姓名],**別],[年齡]歲,[職業],[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地址]。乙方:[姓名],[**],[年齡]歲,[職業],[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地址]。甲乙雙方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雙方在自愿、平等、知情的基礎上,就婚內債權債務問題達成協議如下:一、婚內財產共同所有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獎金、股票、基金、房產、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等。甲乙雙方對夫妻共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分夫妻共有的財產,否則其所得款項或物品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二、婚內債權債務甲乙雙方承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承擔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銀行貸款、信用卡借款、房屋抵押等。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之前已經借款或者擔保借款的一方,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此事實。甲乙雙方均應對婚內債務分攤承擔責任,相關債務的償還應根據各自的收入狀況作出相應的協商,償還方案應當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后執行。若一方未能履行償還義務,對方有權代為履行,但相關債務仍由雙方共同承擔。三、期限和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發生夫妻共有的財產被一方擅自轉移或挪用、婚內債務未分攤或對婚內債務擔保的債務未返還等情形,則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四、其他本協議的解釋、履行及爭議上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有關本協議的內容。本協議的任何變更或補充,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書面形式上進行,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五、法律效力和可執行性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如一方未能履行,對方可以依法向有關法院或其他相關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等糾紛解決途徑。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或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