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農村貧困學生資助標準出爐!(附申請流
資助項目和標準
對符合規定的農村貧困學生,在學校就讀期間,實施以下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項目:
(一)中職學校一至二年級和普通高中:
1.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補助)教科書費,標準為400元/生/年;
3.免(補助)住宿費,標準為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校本專科(高職):
1.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補助)學費,標準為本科3830元/生/年、專科(高職)3500元/生/年。
資助標準達到或超過學校收費標準的即為免費,未達到學校收費標準的即為補助。農村貧困學生已享受政府、學校組織提供的相同資助項目的,不應再重復享受相應的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項目。
資助時限和方式
資助時限從學生入學開始直到完成當期學段學業為止。
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按學年實施。在省內學校就讀的農村貧困學生,資助由學校受理,扶貧專項助學金直接發放給學生,學費、教科書費、住宿費由學校按標準免除。在省外學校(除技工學校外)就讀的農村貧困學生,資助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受理;在省外技工學校就讀的農村貧困學生,資助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省外學校農村貧困學生的所有資助資金由受理單位按學年一次性發放給學生。
如何申請資助?
(一)省內學校:每年秋季學期開學時,由農村貧困學生本人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首次申請的農村貧困學生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學生資助卡或銀行卡,填寫《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申請表》;之后在當期學段內,不須再次提出申請材料,即按學年給予資助。
(二)省外學校: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由農村貧困學生本人(或委托監護人、親屬等)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技工學校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部門)提出申請。
受理單位如何對審核通過的農村貧困學生分別進行資助?
(一)省內學校:農村貧困學生入學報到時,學校按規定的資助標準,直接免除學費、教科書費、住宿費。免費所需資金由財政按照免費人數和資助標準補助給學校。資助標準高于學校收費標準的部分,學校應發放給農村貧困學生;學校收費標準高于資助標準的部分,學校可向學生收取。扶貧專項助學金由學校按每生每學期500元的標準,通過學生的資助卡或銀行卡發放給農村貧困學生。
(二)省外學校:受理單位在次年春季學期,將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資金,通過涉農補貼“一卡通(一折通)”或學生銀行卡一次性發放給農村貧困學生。各地各學校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資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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