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授權書怎么寫
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項,權限是一般授權,還是全權,還是特別授權,授權期間,這是委托書最基本的吧,委托書牽涉到重大利益的,最好咨詢律師,他能給你幫助,避免自己利益受到損失。接下來,法律快車的小編將為您介紹服務授權書怎么寫的相關內容!歡迎您的閱讀!
一、服務授權書怎么寫
授權書的寫法如下:
1、標題:以“訴訟委托書”或“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為標題
2、首部:寫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地
3、正文:
(1)寫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
(2)委托事項及授予代理人的權限范圍。
4、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簽字蓋章,并注明具文時間
二、簡單的個人授權書范本是怎樣的
簡單的個人授權書范本的主要內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委托事項;
3、委托范圍;
4、委托時間;
5、承擔的法律后果。
三、如何辦理公證委托書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4、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公證法第29條也規定,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公證機構主要通過下列方式進行核實:
1、詢問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和證人。公證人員詢問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和有關證人時,應告知其權利、義務、法律責任和注意事項,并制作詢問筆錄。詢問筆錄應當載明:詢問日期、地點、詢問人、記錄人、詢問事由、被詢問人的基本情況、告知內容、詢問談話內容等。詢問筆錄應當交由被詢問人核對后簽名或者蓋章、捺指印。筆錄中修改處應當由被詢問人蓋章或者捺指印認可。公證人員在向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證人或者有關單位、個人核實或者收集有關公證事項的證明材料時,需要摘抄、復印(復制)有關資料、證明原件、檔案材料或者對實物證據照相并作文字描述記載的,摘抄、復印(復制)的材料或者物證照片及文字描述記載應當與原件或者物證相符,并由資料、原件、物證所有人或者檔案保管人對摘抄、復印(復制)的材料或者物證照片及文字描述記載核對后簽名或者蓋章。
2、調查。包括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了解相關情況或者核實、收集相關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公證機構派員外出核實的,應當由2人進行,但核實、收集書證的除外;特殊情況下只有1人外出核實的,應當有1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應在筆錄上簽名。
3、現場勘驗。公證人員采用現場勘驗方式核實公證事項及其有關證明材料的,應當制作勘驗筆錄,由公證人員及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根據需要,可以采用繪圖、照相、錄像或者錄音等方式對勘驗情況或者實物證據予以記載。
以上便是法律快車的小編對服務授權書怎么寫的全部介紹。總之,委托書是行為人(委托人)委托他人(被委托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法律文書。委托協議簽訂后,被委托人在委托書規定的范圍內行使的全部職責,都將由委托人確認并承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有更多法律問題,可以咨詢法律快車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