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年度南山區戶籍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租賃社會存量住房補租的通告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綱要》《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等規定,2021年度試行南山區戶籍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租賃社會存量住房補租。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次受理補租的房源范圍為深圳市的社會存量住房,應具備房屋編碼。房屋編碼可通過關注“深圳社區網格管理”微信公眾號查詢或通過深圳市房屋租賃行業協會官網查詢。
二、受理時間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5日。
三、受理對象
2021年8月31日18:00屬于南山區戶籍,且同時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統一輪候系統登記為南山區戶籍的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
四、受理條件
由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中的申請人提出申請,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備房屋編碼的社會存量住房;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請人在深圳市均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設用地、未正在租賃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包括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等)、未同時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補貼;
(三)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年度配額
2021年度1700套。按審核通過的輪候家庭在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的序位,依次保障,配額分配完畢即止。
六、保障標準
(一)住房以套為單位申請。兩人及以上合租單套住房的,承租人應當確定一人作為申請人,不得重復申請。
(二)以在冊輪候家庭符合條件的家庭人口數確定補租面積:在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中登記為1人家庭的,補租面積為35㎡;登記為2人及以上家庭,補租面積為65㎡。
(三)補租單價:45元/㎡·月。
(四)月補租金額=補租單價×補租面積。
(五)補租期限:3年。
七、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自行登錄南山區安居信息系統按要求進行申請。同時上傳下列材料:
1.身份信息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或者相關身份證明;
2.租房信息證明材料,包括《租賃住房合同》,合同內容須包括租賃雙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體到房號)、租賃房屋面積、租賃起止時間等必要信息,且該合同自申請之日起,剩余有效期應當不低于6個月;如原租賃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可參考南山區租賃住房合同范本(附件1),與房屋出租人重新簽訂合同;
3.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書》(附件2);
4.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材料。
申請人的輪候信息發生變更的(如家庭人口、居住證信息、住房、婚姻等),應在2021年9月15日18:00前完成相關信息變更。信息變更方式: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住房保障服務”在線提交信息變更申請或持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申請變更。
(二)資格核查、公示
受理期限截止,南山區住宅保障中心根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排序序位,進行資格審核,確定補租人員簽約序位,形成“補租人員名單”。“補租人員名單”按照不超過總配額的1.1倍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政府機構”—“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通知公告”。
(三)簽訂補租協議
公示通過后,補租名單中的輪候家庭應在要求的時間內,依序簽訂《南山區戶籍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租賃社會存量住房補租協議》,配額分配完畢即止。逾期未簽訂的,將視為放棄補租資格。
八、重要提示
(一)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按規定申請補租的,簽訂《南山區戶籍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租賃社會存量住房補租協議》后,須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
(二)補租期限內申請人應配合補充相關佐證材料,及時辦理相關信息的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個人信息、家庭成員信息、婚姻狀況、租賃住房合同等變更。變更后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繼續領取。
(三)補租期限內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次月起停止計算補租。
(四)申請人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根據市、區住房保障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