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經濟學-人與社會
在嫉妒的經濟學中,衡量幸福的標準不是物質享受的多少,而是享受的名次排列。在這種條件下如何增進社會的幸福便發生了質的變化。
比如說,全國最富有的一個人是全體人民嫉妒的目標,也是他們痛苦的根源。如果把他拉下到富有的第二位,就可以增進一個人(原來排列第二的那個人)的幸福感。此時社會總的幸福量沒有改變,一個人降低了,另一個人提高了。但如果將這最富有的人剝奪成為最窮的人,甚至將他殺死,就可大解廣大人民群眾的怨恨之氣,可以極大地增進社會的幸??偭?。
然而,到此問題并未解決,因為最富的人被拉下了馬,原來次富的人成了最富的。為了增進社會幸福總量,還得將第二富的人也拉下馬。這個過程重復下去,最后惟一能使全體人民滿意的是一個清一色的絕對平均的社會??墒蔷哂兄S刺意味的是,在這一狀態下,每個人一切改進物質享受的企圖都成為泡影。原來是希望自己超過別人,但結果是斷絕了一切改善自己處境的可能性,除非社會中每個人都能齊步致富。
當然,這種極端的邏輯發展在現實生活中并未發生。我們常說的“內耗”,多半也與嫉妒心理有關。我曾研究中國窮的根源,發現“損人不利己”是一種極其重要的原因,而它也與嫉妒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