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巴黎人去巴黎-流行
一位虛心的美國姑娘,希望能在巴黎旅游時以一個當地人的面貌出現。因此,打算先從穿衣上改變自己。法國時裝雜志編輯的“回信”倒也簡單,她羅列了四條巴黎人的“穿戴原則”。
原則第一條:穿著剪裁合體的衣服。美國人無論胖瘦,一年四季都愛穿大衣服,穿著寬大似乎是一種全民共識的時尚觀。受這種“盲目自大”思想的影響,許多上班族的西服套裝都穿得大而不當。
同一季節、同樣款式的衣褲,即使標明的尺寸相同,在美國市場上出售的一定比歐洲的尺寸大。不信,去幾家有名的成衣店看一看、比一比就知道了。與美國人“寬大”的合身比,巴黎人如今的合身是“瘦窄”。
原則第二條:運動裝不時尚。除非真的出去慢跑或打球,巴黎人極少穿著運動衣、運動鞋出門。反之,Nike一出新款球鞋,許多熱愛運動與不熱愛運動的美國人都會立即買來穿在腳上,因為運動衣、運動鞋是美國人日常的穿著時尚。相對這一點,巴黎人就顯得比較噦唆。他們拐彎抹角地崇尚一種“具有運動氣息的時裝”。這種時裝徒有運動服裝的外表,但因為材質與做工的不同,卻無法真當運動裝來穿。然而,平日逛街約會穿在身上也是非常朝氣蓬勃的。此外,巴黎人在自己城市的街道上是不會穿跑鞋甚至登山靴漫步的。
原則第三條:要牌子,更要合理搭配。編輯在這條中開門見山地說,巴黎女人追求時裝品牌,但不盲目。服飾的合理搭配是她們最注意的一個細節。服裝“上下有別”、巧妙配合是她們每天必做的功課。編輯隨后指出,巴黎人在夏天多穿棉布或麻質服裝,而淡雅或者黑白色是巴黎夏季時裝的色彩主旋律。看來,美國人大大咧咧的儀表恐怕真是由其馬虎的生活方式和粗糙的消費方式所決定的。
原則第四條:選擇合適的飾品配件。一身漂亮的衣服千萬別被首飾破壞了。編輯說,巴黎女人很少佩戴色彩夸張、喧賓奪主的首飾。青睞精巧細膩的她們在購買服裝時會考慮首飾盒中是否已有能配這身衣服的項鏈、耳環。同樣,買首飾配件時也一定要考慮自己現有的服裝是否合適,是否因為新添置了首飾還要再買身新衣服。據我所知,幾乎每一本英文的旅行指南上都會發出這樣的警告:夏季是小偷、劫匪在巴黎活動最猖獗的時刻,將你最心愛的首飾留在家里是明智之舉。記得還有一本書上聳人聽聞地指出:夏季,全世界的偷盜高手都去巴黎尋找下手的機會。
我還想補充兩點有關“飾品配件”問題的“實戰知識”,我相信任何人在遵循上述四條“基本原則”的同時,如果再做到我提的這兩個“堅持”,那么至少你在外貌上便可以混同于巴黎人民。http:///
一、堅持戴墨鏡。要知道,對許多巴黎時尚人士而言,墨鏡除了其實用功效,更是一種時裝附件。因此,除了在陽光下必須戴,在室內甚至夜晚也是不摘的。行動有困難?看看別人,想想自己,盡量克服吧。二、堅持戴圍巾。我很遺憾那位時裝編輯居然沒在她的回信中提及圍巾。根據我的觀察,圍巾對巴黎人而言可是比其他什么都重要的時裝附件。何以見得?就因為巴黎人一年四季都戴圍巾。冬季他們的圍巾色彩深質地厚,到了夏天他們戴的是色彩淡質地薄的圍巾,這點與他們的穿衣原則完全相符。不過,許多巴黎人冬天戴圍巾也只是簡單地在脖子上一繞便搭在肩上,決不會像美國朋友那樣在脖子上認真纏繞半天。但到了夏天最熱的時候,我是指到了那種熱到穿什么都多余的夏日,巴黎人卻會把又長又皺的絲質圍巾在脖子里繞上幾大圈,隨后昂首闊步在炎炎烈日之下。真不知道是他們不怕熱呢,還是脖子上沒長汗腺。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一年四季中他們的脖子始終需要有什么東西箍一下心里才踏實,人才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