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股票不靠譜-熱讀
歷朝歷代的起義者,需要面對的一個重大問題,就是經費問題。革命是需要錢的,幾萬、幾十萬人的起義隊伍,吃喝拉撒睡都需要錢,錢從哪里來呢?不外乎“打家劫舍”“占領官倉”“向百姓征稅”幾種形式。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幾種形式,只適合于起義發生后且有了一定規模的條件下,不適合起義籌備階段。那么,在起義最初籌備階段,起義者是怎樣籌集資金的呢?古代的不太了解,近代起義者的辦法,就是成立一家“革命公司”,而且是能上市的公司,然后發行“革命股票”,以此來籌集資金。
清乾隆年間,出現了一個收元教,領導人是馮進京、王會,發展了許多信徒密謀起事。為了籌集資金,他們想到了發行革命股票的辦法,與教徒們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主要有兩點:一是寫明了所交錢的數額;二是寫明了交這些錢將來革命成功后可當什么官,交二兩到十余兩銀子的,將來成事后可以封王,交一千錢,將來就可以封大將、總兵;交幾百文者,將來可以封兵備道……總之是交錢越多,官職越大。
嘉慶年間率領天理教信徒打進皇宮的林清,在起事之初,也想到了通過發行革命股票來籌集資金的辦法,他宣傳加入他的宗教是一種一本萬利的投資,如果你現在交一份“根基錢”(相當于原始股),將來就會得到數十倍的回報;為了鼓動農民,他承諾現在交一百大錢,將來革命成功了,就會得地一頃。在他的鼓動下,農民紛紛交錢購買了原始股,河南和直隸的農民“相從者眾”,只河南滑縣一帶“于號簿內按名登記”者就達“共計男婦大小三千八百余名”。農民鼓動完了之后,林清又開始打富家大戶的主意,富家大戶不缺地,所以地對他們沒有吸引力,林清就許諾事成之后給他們官職,許諾交“糧食數石,許給官職,填寫號簿,并開寫合同紙片,交與本人作據”,從現存的資料上來看,這些官職的價錢都不怎么高,有的財主出了一百兩銀子,就得到了將來可做總督的承諾。
孫中山當年鬧革命,也采用了此種發行革命股票的辦法進行籌款。孫中山和他嫡系人馬的起義,走的是會黨路線。這種會黨路線,多半是要花錢的,須想方設法從海外的華僑那里弄銀子,籌款方式是讓人買股票或者期貨,開出未來的官爵,讓人付現款購買,許諾一旦革命成功了,就可以憑票付貨。但總體上來看,這支革命股票發行得不怎么樣,特別是幾次起義失敗后,透支了信譽,再想籌集資金就很難了。武昌起義后,孫中山自海外歸來,那時革命政府正是缺錢的時候,許多人以為他會帶來一筆巨款以解燃眉之急,但他卻兩手空空而歸,說自己帶回來的只有“革命精神”。
相比之下,與孫中山同時代的另一家革命公司——康有為的保皇公司,股票發行得卻極其順利,康有為的公司也是以革命為目的,但它只革慈禧的命,不革皇帝的命,所以有別于孫中山的革命。康有為的公司,借保皇帝的名義,讓海外華人捐錢。但捐這個錢不是學雷鋒白盡義務,是有回報的,“凡是捐錢和干事干得好的,都有好處。凡是捐錢的,以公司的三聯票據為憑,將來大事告成,憑票換給股票。捐款百元以上者,以及公司職業干的特別好的,賞給官階和功牌。捐二到三千元的,不僅有官階,今后回國開礦辦廠,皆給便利。捐五千的,則有開礦辦廠的優先權,并賞給爵位。捐到萬元規模了,則給予世爵,子孫襲爵。”
當然,以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上面所舉的革命股票,后來一張也沒兌現,收元教和天理教的革命被鎮壓下去了,連兌現的機會都沒有;1911年,辛亥革命倒是真的成功了,但也沒能兌現,因為革命成功之后的政府掌握在北洋軍閥手中,孫中山和康有為說了不算。
那么,假設革命成功后孫、康掌權了,他們能全部兌現承諾嗎?我看也懸,因為沒有那么多官職可以兌現啊。另一方面,有人購買革命股票,具有一定的投機性,目的是為了成功之后的分紅,和賭徒下賭注沒太大區別,押上幾票,撞撞運氣,如果真的押中了,的確是一本萬利的買賣。這樣說有點玷污了革命者的革命目的,但必須指出的是,有一部分革命者,如林覺民、方聲洞等人,革命目的是很純正的,但有部分捐錢者,其目的帶有很大的投機性,和革命正義無關,這是事實,我們不承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