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和擅長是兩碼事-成長
前段日子有個朋友找我,讓我幫她看看換份工作。
這個姑娘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大牛,三百六十行基本上她都干過。我跟她認識的時候她是賣花的,在花店里頭穿著粉紅色小圍裙,文文靜靜地剪雜葉。當時我正在電話里頭溝通一個法律文件,電話一放下,她就湊過來說:“先生,你需要私人法律顧問嗎?”接下來幾年,她在工地揚過沙,也立志成為金陵菜系第一女主廚,無一例外地,沒干多久就轉行了。
倒不是說她懶散不上進,其實每份工作她都非常起勁。有次為了應聘一份會計的工作,她晚上通宵看書,白天就拿著我的賬戶模擬演習。算錯多少錢,我也不清楚。但我清楚的是,每個人都不應該去做不擅長的事情。
聰明的壞人,和愚蠢的好人,永遠是后者最危險。努力去做不擅長的事情,最讓別人為難。
想開除你吧,你也是挺拼的;不開除吧,你再這樣干下去,能把整個公司拖累到破產。
這種情況我自己也經歷過,曾經花了大量時間來收拾屋子,每天工作完了,覺也不睡,咬著牙擦地。最后我忘記收拾冰箱,出趟門回來,整個冰箱里的東西爛掉了。
我花的時間精力,能夠請好幾個家政,非要跟自己不擅長的事情較勁,就是種不道德的資源浪費。
而這個姑娘,做了那么多事,只能證明,她不擅長的東西太多了。
收到這個拜托后,我回憶了下,她一直零零碎碎接一點平面設計的活兒維持生計,那些設計方案我看過,基本都在水準之上。我就勸她說,她還不如利用天分做個專職的設計。
姑娘認真告訴我:“把興趣變成工作,是很悲哀的事情。”
這句話所有人都聽過,但好像大部分都誤解了。興趣和擅長完全是兩碼事,它們的區分在于做不做得好。從這點來說,興趣并不比工作高級。
發現興趣不難,發現擅長的東西才不容易。喜愛音樂,就去鼓搗樂隊,喜愛旅行,就去給地理雜志投簡歷,當你不擅長的時候,這就是在用生命去豢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