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苦中苦,多為人下人-人生
看到一篇叫《苦難不值得迷戀》的文章,作者講述父親從小以“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來教育自己,以至于長大后的他,總覺得壓抑難受才是正常的,追求舒服就有罪惡感。連一只刷牙杯也用了好多年,杯口已經磨得起毛,在他某一天刷牙的時候,被鏡中自己酷似父親的臉龐陡然驚到,由此反思對苦難的迷戀,發現這思想是一個天大的謬論。
吃苦作為一種美德被代代傳頌著。而吃苦的意義到底是什么呢?其實苦難本身并不值得贊美,值得贊美的是能夠戰勝苦難的能力,以及戰勝苦難之后獲得的幸福。
我的一個朋友,從國外學習回來,生活觀發生了很大改變。
她改變自己家的格局,裝了熱水器,買了全自動洗衣機,甚至托人帶了國外的洗碗機。她想,這樣母親再也不用在繁重的家務中委屈抱怨了。然而一個月后她回家,發現母親仍然堅持用冷水洗洗涮涮,仍然一刻不停地拾拾掇掇,絮絮叨叨。她問母親為什么不用她買的東西,母親說,人活著就得吃苦,這點苦都不能吃,活著還有什么用?
她對母親發了脾氣,她說,你白白吃的這些苦才是沒有什么用!你累病了花的錢,還有這些年你們倆吵架摔的東西,都能買多少個洗碗機!你不做這些事情,省下的時間陪陪我和爸爸,關心一下我們的情感需求,我們都會比現在幸福多少倍!你整天說吃苦吃苦,你吃的都是無用苦,做的都是無用功!
她說,她還有更狠的話沒有說出來,那就是她看透母親之所以這樣自苦,是因為她跟不上父親的腳步,又不肯去提升,她只是固執地用干活來填補那些尷尬,用吃苦來標榜自己的付出。
原來這才是有些人甘愿吃苦的真相啊!因為他們不能創造更高層次的價值,所以只能用最低級的、近乎自虐的吃苦來占領道德的制高點。
我想起心理學里一個關于受虐狂的小故事。講一個患有奇怪遺傳病的家族,每個人生下來都只有兩根手指,他們祖祖輩輩在馬戲團扮演小丑。可是突然有一人,竟奇跡般沒有遺傳兩指病,這本是好事,然而他們世世代代都只會扮演小丑,這個正常的孩子沒了特有的兩指,沒辦法繼承祖業,竟無路謀生,最后,他只好砍去了多余的八根手指。
這個故事是說,受虐狂的心理就像小丑世家的演變,在一種病態中久了,漸漸適應了,一旦畸形病態消失了,他們沒有適應常態的能力,只能返回病態中。
反觀很多人所謂的吃苦,其性質與此類似。
記得魯迅先生批判過國人的奴性。我們的社會里總是不乏想做奴隸而不得的人,和暫時做穩了奴隸沾沾自喜的人。
我想,時下很多年輕人也依然難逃厄運吧。被人用“做人就要多吃苦”的道理催眠久了,也學會了自我洗腦。明明知道所做的一切都是情非所愿,明明看到所有的功勞苦勞都是替他人做嫁衣,也不敢去反思、去反抗,就像那個被詛咒的小丑,明明可以長出健全的翅膀追逐自由,卻只能削足適履般討好生存。為此放棄了最初的夢想,覺得被人牽著走的感覺,至少是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