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個那樣的女人
“文革”前一年,一個農村少女,暗戀上了縣劇團的一名男演員。一次看他演出,在他卸妝后偷走了他的戲靴,這當然引起了非議,也使他大為惱火。她父親問她為什么要那樣做,她說她愛上了他,今后非他不嫁,而她才16歲。
以后劇團再到附近演戲,她父親便捆了她的手腳,將她鎖進倉房不讓她出來。而她總能磨斷繩子,撬斷窗欞,又光著腳板跑出十幾公里去看他演戲。她感動了她的一位嬸嬸,后者有次領著她去見他,央求他給她一張照片。他沒有照片,給了她一張用筆畫的拙劣的海報,簽上了他的名字。他二十六七歲,是縣劇團的“臺柱子 ”。在他眼里,她不過是一個情感有點兒偏執的小女孩兒。
后來就“文革”了。被打成反革命的他被抓起來游斗了。一次游斗到她那個村時,她發了瘋似的要救他,她沖入人群,與游斗者們廝打,咬傷了他們許多人的手。然而,她沒救成他,反而加重了他的罪,使他從此被關進了牛棚。一天夜里,她偷偷地跑到縣里去看他,但沒見著。看守的“造反派”頭頭當然不許他們相見,但是調戲她說,如果她肯把她的身子給他一次,他就能想辦法早點兒“解放”她所愛的人。她毫不猶豫,當夜就給了。不久她又去縣里探望她愛的人,又將自己的身子給了“造反派”一次。而這一切,她愛的人一無所知。東窗事發,“丑聞”四播,她的父母比她更沒臉見人了。于是將她跨省遠嫁到安徽某農村,丈夫是個白癡。
十余年轉眼就過去了。“文革”結束后,她所愛的人平了反,成了縣劇團團長。一次,他又率團到那個村去演出,村中有人將她的遭遇告訴了他。他聞言感到極度震驚,追問她的下落。村中人只知道她早已遠嫁安徽,嫁給了一個白癡。他當時正要結婚,于是解除了婚約,劇團團長也不當了,十余次下安徽,足跡遍布安徽全省農村,終于尋訪到了她的下落。他親自開著一輛吉普車前去找她,要帶她走,要給她后半生幸福。而她得到婦聯方面的預先通知,從家中躲出去了,不肯見他。他只見著了她的傻丈夫。一個又老又傻的男人,和一對雙胞胎傻兒子。三個傻子靠她一個女人養活。家里窮得可以想像。他還看見了一樣東西――他當年簽了名送給她的那張海報,用塑料薄膜罩在自制的粗陋的相框里,掛在傾斜的土墻上。
他悵然地離開了她的家。半路上他的車陷在個水坑里,正巧有一個農婦背著柴從山上下來。他請她幫忙。那憔悴又黑瘦的農婦便默默用自己的柴墊他的車輪,那農婦便是當年愛他的少女。他當然是萬萬想不到也認不出她來的,而她卻知道眼前正是自己永愛不泯的男人,但是她一句話都沒說。看著他的車輪碾著她的柴轉出水坑,她只不過重新收集起弄得又是泥又是水的柴,重新背起罷了。他覺得過意不去,給她100元錢作為酬謝,但是她竟沒接。她默默對他鞠了一躬,背著柴捆,壓得腰彎下去,一步一蹣跚地走了……
他們之間這一段相見的情形,是記者分頭采訪了他們雙方才知道的。當地婦聯有意成全他們,表示要代為她辦理一切離婚手續。她說:“那我的兩個兒子怎么辦?他們雖然傻,但是還沒傻到不要我這個娘的地步。我拋棄了他們,他們一定會終生悲傷的。”他給她寫信,表示愿意為她的兩個兒子承擔起一個父親的責任和義務。她沒給他回信,通過當地婦聯轉告他――他才50來歲,重新組建一個幸福家庭還來得及。娶一個像她這樣的女人,對于他已不可能有愛可享。再被兩個并非是他的血脈的傻兒子拖累,他的后半生也將苦不堪言。他不忘她,她已知足了。
他便無奈了。不久他因悲郁而患了癌癥,他留下的遺言是:希望自己死后埋在她家對面的山坡上,希望單位能破例保留他的撫恤金并轉在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