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讀后感的作文集合七篇
精選讀后感的作文集合七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寫作文可以鍛煉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樣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后感的作文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讀后感的作文 篇1
這本書讓我感受深刻,讓我認識到了友情的力量!更讓我認識到自由與名利兩者是不能共存的。
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因為貪吃,而不小心從鄉下康涅狄格州來到大城市紐約的時代廣場地鐵站,被瑪利歐收養后成為大明星的故事。
我覺得書中柴斯特的兩位朋友——老鼠塔克和亨利貓,它們都很善良可愛。
塔克是一只愛財的老鼠,但是它也能為朋友而付出一生的積蓄。
亨利是一只善解人意的貓,而且它很容易滿足。
“在塔克和亨利的鼓勵與幫助下,柴斯特成為了時代廣場的有名‘人物’,可是漸漸的,柴斯特發現自己越來越不快樂。”這句話讓我認識到名利雖好,但你能確定你在擁有名利之后會快樂么?你能覺得,你會幸福么?
當然,很多沒有經歷過的人會回答:“是的,我會覺得擁有名利就會快樂,幸福。”
但是,只有在你成名的時候,你才會發現,你并不快樂,出門會有狗仔隊偷拍,跟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會出現緋聞……到那時候,你才會后悔,因為你失去了自由、快樂。
自由是很重要的,很多人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當你就快要失去它的時候,你才會發現,自由對你來說是多么的重要。
所以,你一定要知道:真正的自由、快樂就是找到內心真實的自己。
當自由和名利擺在你面前的時候,你必須有一個選擇,不能一味的逃避。你要知道,想得到什么,就得失去什么。
讀后感的作文 篇2
有一顆巨大的蘋果樹,一個小男孩每天都喜歡在樹下玩耍。他爬樹、吃蘋果,在樹蔭下睡覺……他愛樹,樹也愛和他玩。
時間過得好快,男孩長大了,他不再在樹下玩了。一天,男孩來到樹下,注視著樹。“來和我玩吧。”樹說。“不,我不是孩子了,我不會再來玩了我想要玩具,但我需要錢。”男孩說。“對不起,我沒錢。不過我的蘋果可以換錢,你摘下來吧!”男孩興奮地摘下所有蘋果,高興地離開了。之后男孩很久沒有來了,樹很傷心。讀到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天,男孩回來了,樹很激動。“來和我玩吧!”樹說。“我沒空玩。我得工作,養家糊口。我得有一棟房子,你能幫我嗎?”“對不起,我沒有房子。不過你可以砍下我的樹枝去蓋房子。”男孩砍下所有樹枝,高興地離開了。男孩這么高興,樹很欣慰。但是男孩又很久很久沒回來了,樹又孤獨傷心起來。讀到這里,我的眼睛濕潤了,樹太偉大了。
一個炎熱的夏天,男孩回來了,樹很欣喜。“來和我玩吧!”樹說。“我過的不快樂,我也老了我想去航海放松一下。你能給我一條船嗎?”“用我的樹干造船吧!這樣你就可以去航海了。”男孩砍下了樹干,做成了一條船。幾年之后,男孩終于回來了。
“對不起孩子,我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給你了……”樹說。“我已經沒有牙咬蘋果了。”男孩說。“我也沒有樹干讓你爬了。”“我已經老的爬不動了。”男孩說。“我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給你了;除了我正在死去的樹根……。”樹說。“我什么都不需要了,只想找個地方休息,過了這么些年,我累了。”男孩回答道。“太好了!老樹根是休息的最好倚靠。來吧,到我身邊,坐下休息吧”男孩坐下了,樹很高興,含著淚微笑著。這時,我的眼淚已經滾了下來。樹就是我們的父母。兒時,我們愛和爸爸、媽媽玩;長大后就離開了他們,但是我們遇到麻煩,碰到事情,需要東西時,父母總是竭力給我們能讓我們高興的東西……
你也許覺得文中的男孩對樹太殘忍了,可是這正是我們對待父母的方式。曾聽過這樣一件事:一個男孩到了學期末,又沒錢了,他寫了封信給家人,只有這么幾句:“媽:錢,兒。”我們對待自己的父母何嘗不令人寒心呢?我們中的許多人總推說自己學習忙,可我們似乎忘了什么,也顧不得一些什么了──比如關心父母。
讀后感的作文 篇3
最近,我剛剛讀了一本書,這本書是著名的法國小說家巴爾扎克所寫,這本書的名字叫《高老頭》。
這本書以當時的巴黎社會為背景,描繪出資本主義金錢的丑惡。文中的高老頭其實是一個極有商業頭腦的暴發戶,愛女成癖。他將自己的兩個女兒送進了上流社會,最后自己錢財花光了,女兒也拋棄了他。從此,他重病纏身,獨自一人,最后凄慘地死去。
從這本書中,我們可以感受到資本主義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完全的金錢關系。成功地塑造了高老頭這樣的一個典型人物。同時,也把“父愛”這種感情加以贊頌和美化,也使我的心靈有了很大的觸動。
我仿佛從這本書中看到了一個真實的父親形象,耳畔回響著文中克利斯朵夫所說的“我研究過他的腦袋。只有一根父骨,或許他是一個永恒的父親吧!”也因此想起來我自己的父親。記得小時候,我經常早早地鉆進了溫暖的被子里。而一睡覺,我的“被動技能”:踢被子也就被觸動成功了,而我自己卻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每當我睡著了以后,老爸就會悄悄走上樓幫我把被子蓋好。有一次,我口渴極了,自己準備倒些牛奶喝。正當我睜開眼睛的那一刻,我竟然看到了爸爸正在我的床旁。只見他的身上只不過是披了一件大衣就過來幫我把被子蓋好,他的全身早已冷得發抖。他看見我睜開了眼睛,對我笑了笑,說:“快睡吧,別感冒了。我們大人的身體好,一場感冒一頂就過去了;而你們小孩一著涼可麻煩多了!”這個時候,我突然感覺鼻子酸酸的,眼眶也濕漉漉的。
這只不過是一件十分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我至今還是記憶猶新。老爸對我的愛,在日常生活中更是隨處可見:每天都給我買早餐,為了給我營造學習氛圍,經常在電腦前工作到很晚……這點點滴滴的一件件小事,不都在里面包裹著濃濃的父愛嗎?爸爸為了我,不,是為了我們家可以說是付出了他的心血,他的一切!這又和高老頭為他的兩個女兒付出了一切是多么的相似啊!但是我是不會像作品中高老頭的兩個女兒那樣:“橘子全部都吃完了,她們就將剩下的橘子皮扔到路邊”,只顧著自己的享受,卻一點兒不顧她們的父親的感受。以至于高老頭的老年生活實在是過得很凄慘,最后也悲慘死去。他們是那樣子的自私,心中沒有一點人性的真、善、美,他們的所作所為,將會遭受到后人的唾罵。
正在這時,作品中克利斯朵夫的那一句話又回蕩在我的.耳畔:“我研究過他的腦袋,只有一個凸起的父骨,或許他是永恒的父親吧!”我想,這是對全天下的父親的寫照。爸爸,您的關愛和教導,是一首無字的歌,將伴我的一生一世。
爸,我愛你!
讀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在圖書館看到眭澔平著的一本關于三毛的書,我自以為把三毛的書看的夠多了,所謂的傳記還是其余的什么,基本都看過,所以沒怎么想就拿起來隨手翻翻。這一翻不得了,細膩而灑脫的文字,還有那么多珍貴的照片,一下子吸引了我!這種感覺就像在沙灘上行走,無意找尋什么,只是想感受海風拂過臉上的感覺,卻無意覓得一塊奇石。
“你不要松掉我的衣袖,在一個夜雨敲窗的晚上。”這句話美得很炫目,看詞就猶如一幅畫展現在眼前。想到三毛最后的矛盾,內心的孤苦,我忍不住眼眶潮濕。
三毛還是幸運的,可以覓得眭澔平這樣的知音;眭澔平也是幸運的,有個摯友打開了他心靈的另一扇窗。從此,他得以放任自己周游世界,拼命的愛這世界。
初見“愛人同志”這個詞,感覺有點怪異。愛人是柔情蜜意的,給你支持與溫暖;同志是知音知己,是另一個自己或是幻想中的自己。才知,愛人同志原來是這么美好的希冀!天下誰人不希望找到自己的愛人同志呢?只是可惜我們常常遇到愛人,遇到同志,卻沒遇見愛人同志,所以難免孤單。三毛何其幸運,遇到荷西,又何其不幸,只有6年的相偎相依!
“就算我身在遠方,流離他鄉,難免有心傷;我依然永遠不忘高聲歌唱,在我未知未知未知的流浪。”這首詩讓我很有感覺,但是具體我真的不知從何說起。或許是流浪那個詞觸動我心里的那根弦,埋藏在心底的一個夢。
記得小時候一次在廚房揀菜時跟媽媽說,長大候我要流浪,走遍各個地方。不用擔心,我會照顧自己。我在那里工作,然后玩夠了就辭職去下一個地方。
“你以為工作很好找啊?到哪誰都要你啊?”忙碌著的媽媽忍不住潑我冷水。
“我什么都可以做啊,幫餐館洗碗也行!”我抬起頭認真看了看媽媽。
那一刻不知是我的表情讓媽媽信了還是媽媽的皺眉讓我產生了錯覺,氣氛變得尷尬。從那之后我知道,我說流浪會讓媽媽難過。所以從此,流浪只是存在了媽媽看不見的地方。
我是一個路癡,但是我對人情和風景卻可以有深刻的記憶。老地方,或許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但我一定記得那里的風景和我看到的人們的表情。
或許還不夠灑脫,或許還沒有資本做太大尺度的流浪。但我還是很慶幸,慶幸自己對陌生的世界從不設防,有著說走就走的熱情與勇氣。隨便坐上一輛車去到喜歡的陌生小巷逗留,早上踩著腳踏車出門,晚上讓星星陪伴著回家都是常有的事。上次去三亞和北京,也完全沒有計劃,踏上列車像回故鄉般隨意。在很久以前,荷西敢只身前往撒哈拉為三毛的到來做準備,三毛可以尾隨而至并長住。那么,現在,越來越文明的社會,有什么理由為自己的旅行做無謂的擔心呢?
“火車代表我們的眼前所處的環境,雖然有些壓迫但是自己還可以躲在不同的車廂里,或是逃離某些自己不想面對的車廂;汽車是最凄慘的處境了,那表示我們必須跟一群自己可能極度不喜歡的人同行一段旅程,聊著一些極為無趣的話題,可是卻無處遁逃,必須被一起關進像電梯般幽閉狹小又單獨的空間里面一大長段時間。”這個火車與汽車的比喻也絕妙,但是汽車往往不用像火車一樣按特定的路線行駛,所以總是更快到達目的地。所以有時目的和路程哪樣比較重要也是因人而異的。對三毛來說,過程絕對比結果重要。她一再表示,她不想要名利,只是想成為一個平凡的女子。做了大家的三毛,她也需要時間做自己的陳平。
“三毛同時擁有林黛玉細膩敏感的才情與王熙鳳大聲大調又頗有能力見識的才干。只不過當她面對真正的內心情感世界時,竟然根深蒂固的在心底藏著一個拘謹保守又固執所愛的薛寶釵。”眭澔平對三毛的描述再確切不過。大千世界,其實很多人的心里都藏著薛寶釵。內心再孤苦疲憊,也不忘記要進退有度,顧全大局。畢竟,人生這段旅程,不是自己一個人可以構成的。別人走不進你的世界,善良如你,定不會給自己傷害他人的權利。
此刻,已經夜深了!但我為覓得這本好書而欣喜不已,正在電腦前敲下自己的讀后雜感。也許現在我還沒有能力像三毛或者眭澔平一樣走遍這個世界,但是我可以盡自己的能力用自己的眼睛觀察,然后思考我所在的身邊。旅行有一些東西可以傳承發揚下去,這個東西無關乎國界、身份、信仰,但是與心靈的呼喚緊密相連。
你,聽見那個聲音了嗎?
讀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讀了著名作家笛福寫的《魯濱孫漂流記》這本書,深有感觸。
這本書主要寫了有一個航海水手——魯濱孫,他與伙伴們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不幸遇到大風,幸而存活在孤島上。他在島上建房定居、養牧種植、救“星期五”,生存了28年。最后,回到英國的事情。
讀了這本書,我疑惑不解:為什么魯濱孫能在這荒無人煙的島上足足生活了28年?島上四處環境惡劣,為什么他不會死?
這本書里的主人公——魯濱孫,是我佩服的主要對象之一。因為,他能靠自己的樂觀、機智,在島上生活了28年。“28年”這一個驚人的數字,也足以說明了他已經掌握了“學會生存”的技巧。書中曾說,魯濱孫過了不久,發現了船上的種子,嘗試種植糧食;不僅這樣,他還能在島上大獵各種動物,并省吃儉用,把全部動物畜養起來,從一只變成兩只、三只……,使自己足以解決溫飽的問題。可見,他有多么強的獨立更生、機智能干的能力啊!再想想,他之所以能“學會生存”,不也是來源于平時生活的鍛煉嗎?是的。就是因為這樣,他的朋友“星期五”也漸漸佩服、尊敬于他。書中還詳細描寫了魯濱孫發現野人時的恐懼,但他并不緊張,反而顯得很鎮定。他還學會建房定居,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但如果換作別人生存在這里,也許,會因食物缺乏而餓死;或是因氣溫變化,不適應而死,或是因被野人發現,而被當作食物了吧?因此,我認為魯濱孫身上的所有優點,往往是別人不能比的。
聯系生活實際,與魯濱孫恰恰相反的例子數不勝數。例如,我自己。從早上起床開始,媽媽都會給我準備好早餐、牙刷、洗臉水。直到晚上,媽媽還會準備好牛奶等物品。這一整天,媽媽幾乎是“一條龍”地為我服務。而這再與魯濱孫比起來。我顯得是那么微不足道啊!可見,我已經缺乏了自我生存能力了。
讀完《魯濱孫漂流記》,我掩卷沉思:生活中,如果失去智慧、自我生存能力,那將會是一個不完整的人。
讀后感的作文 篇6
這學期,我們學習了課文《滴水穿石的啟示》。這是一篇說明事理的文章,“滴水穿石”也作“水滴石穿”,就是說滴水日久可以把石頭穿透。
課文從介紹安徽廣德太極洞內“滴水穿石”的奇觀入手,列舉古今中外名人成就事業的例子:李時珍經過二十年的不懈努力終于寫成藥學巨著《本草綱目》;美國科學家愛迪生“畢生孜孜不倦”于電學的實驗和研究,擁有了“一千多項發明專利”;齊白石數十年如一日,天天“揮毫做畫”“不叫一日閑過”,最終使畫藝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由此闡述了由這一奇觀所得到的啟示:要實現美好的理想,就要做到目標專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廢。
生活中,如果我們也能像水滴那樣,還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呢?我從小就體弱多病,三天兩頭就要吃藥打針。后來媽媽帶我去練習跆拳道,在教練的指導下,我從最初的一招一式開始練,風雨無阻,如今我不光考到黑帶,還扔掉了“藥罐子”,把身體練強壯了,變成了一個陽光帥氣的小伙子。雖然在訓練中,我也曾面對許多艱辛、傷痛,但是教練的鼓勵、媽媽的支持讓我沒有放棄,始終堅持了下來。
生活中的體驗,讓我對課文闡述的啟示深有感觸。人生的道路上,只有樹立正確的目標,堅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夠實現美好的理想!
讀后感的作文 篇7
這本書是來自《絕境狼王》里面的第一部。
是講:有一只狼,被生下來之后,他的母親發現,他有一只歪爪,而且那只歪爪上有一個螺旋形的圖案,好像長了顆旋轉的星星,因此這只小狼成為了馬爾卡達哈(指狼族中被詛咒的狼崽),被歐貝(指不孕的母狼才能擔任這一職務)從小狼的母親身邊帶走了,丟到了冰川邊,如果他能活下來的話,就可以成為狼群中的啃骨狼。
這時,這只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這只灰熊給他起名叫福狼。因為她的小熊被一群美洲獅搶走了,所以她的乳汁還很好,沒有干枯,灰熊把小狼抱在懷里,讓他吸乳汁。慢慢的,小狼長大了一點點,灰熊就教他抓魚。到了冬天,灰熊要冬眠了,他就告訴福狼,他可以自己去捕些雪兔,冬天快過完了,福狼也正好出去遠一點的地方捕獵,灰熊醒了,那時也是暴風雪的時候,她看見福狼不見了,就很擔心,她準備出去找福狼。
灰熊出去之后,福狼也回來了,福狼看見灰熊不在洞里,他就想到了可怕的事情,他想灰熊會不會死了,于是福狼也出去找灰熊了。福狼找遍了,都沒找到灰熊,他就開始自己生活,他殺了美洲獅,幫灰熊報仇。夜晚,福狼發現了灰熊的骨架,他留下了眼淚,灰熊死了。他在樹下唱著一首告別的歌,有一只叫格溫妮絲的貓頭鷹在樹上聽著,福狼唱完之后,這只貓頭鷹飛下來,他說叫福狼跟著他走。走到了一堆火旁,福狼坐了下來,感受著火的溫暖,他們都互相介紹了自己,(貓頭鷹是只流浪鐵匠)福狼說我的媽媽是只熊,"不是的"貓頭鷹說,"你的媽媽其實是之狼,你應該知道,你只是被帶走的。""我被帶走"福狼疑惑的問,貓頭鷹就給他講起了狼族里的規矩。
講完之后,貓頭鷹要睡覺去了,福狼想了一會兒,他想好了,要回狼族里當啃骨狼。他到了狼群中,狼群的組長就聞到了一股熊的味道,他就問:"最近有熊來嗎""沒有。"狼都齊聲說,那就是得了口沫病的狼,這只狼會把別的狼傳染,讓后就一個一個的死亡,他們就開始搜索這只狼的蹤跡,并準備好火堆,把這只狼燒了。他們要找的就是福狼,福狼也感覺有很多狼在跟蹤他,突然,狼跳出來把他圍住了,狼群把福狼慢慢往光里推去。當時那只貓頭鷹正好也在上空,他看到下面這種場景,就直飛下去,急忙叫:"住手,住手"狼們都住手了,"口沫病是四只手爪都是歪的,他只有一只手爪是歪的。"組長就說,把他帶來,福狼被帶來了,"他可以做啃骨狼。"
我感受到福狼很關心他的第二個媽媽雷霆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