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訴狀怎么寫?敦化法院告訴你
起訴狀,是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向法院提交的書面文件。按《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老夫自天上來,人間訴狀怎么寫?我太難了……
不用擔心,法官來教你。
民事起訴有哪些要求?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起訴狀樣式
1.“原告”“被告”“第三人”欄:系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出生時間、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等,并提交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并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相關部門出具的法人資格證明;
2.“訴訟請求”欄:主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的權益爭議問題,應當明確、具體;
3.“事實和理由”欄:簡要寫明原被告之間的爭議內容,包括發生糾紛的時間、地點、原因并闡明起訴的理由和根據;
4.“起訴人”署名欄:系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簽名或捺印;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署單位全稱并加蓋單位公章;
5.起訴狀副本份數應當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交;
6.原告應提供與事實爭議有關的證據材料,并填寫證據清單,注明證據名稱、份數、證明目的等。
起訴狀書寫說明
1.名稱:就是“民事起訴狀”或簡寫為“起訴狀”
2.當事人情況:即原被告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