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首付,貸了款,開發商不給購房合同怎么辦?
本文作者丨戴金花律師(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
“買房都已經一年多了,貸款也下來了,但是開發商就是不給我合同,戴律師,你說我該怎么辦?”最近經常有這樣的咨詢。
付了首付,貸了款,開發商不給合同的情況,在購房者購買期房中也是比較常見的問題。銷售總是用各種理由告知購房者,現在沒有合同等等,而購房者并不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委。
其實開發商不給購房合同,對于購房者來說,是一件比較危險的事情。因為你沒有合同就無法直接證明買賣關系,如果發生違約行為,也很難主張自己的權利,這對于購房者來說是非常沒有保障的。
如果沒有給購房合同,可以向開發商索要,如果短時間內確實沒有原件,也可以要求其提供復印件并在上面加蓋,“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印章,如果開發商仍然拒絕提供,可以要求房產管理部門介入。
因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另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買受人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一致的協議。
一般情況下,在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至少會簽署4份開發商兩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購房者一份。開發商在辦理完網簽以后會給購房者辦理預告登記。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的合同在按揭的時候,需要提供給銀行核對原件,辦理完貸款之后,一般情況下銀行將返還購房合同。
因為購房者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需要不動產登記部門遞交預告登記、購房合同及相關契稅,方可辦理房產證。沒有合同根本辦理不了房產證。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律師提醒大家:如果簽訂了合同,開發商也沒有正當理由不給合同,屬于違法違規行為,購房者需保存好證據,防患于未然,盡早維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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